耳鸣常见于各种类型的耳病,或伴发于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,或由于减少了环境噪声对生理性声音或感音神经性耳鸣的掩蔽,致传导性听力损失患者出现耳鸣。有报道[6~10]在人群中约35%~45%的人在某些时候有某种类型及不同持续时程的耳鸣。
1、与听力障碍的关系 耳鸣是否发生于正常听力者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正常值的标准,通常正常听力规定为20 dB(HL)之内。耳鸣常发生于实际存在着听力减退而未被发现者,也可能为听力减退的前驱症状。约有9%的耳鸣患者无听力障碍(Hazell,1992)。
2、耳鸣的耳别 左右耳发病率无差别,也有报告男性患者左耳多于右耳,女性则无差异。而耳鸣多发生于左耳者,见于年轻人(Hazell等,1985)。
3、与病变的关系 通过全面的病史分析及有关检查,试图了解与耳鸣有关的病因,但下列因素仅有一些不很肯定的关系,如:(1)心血管病史;(2)舒张期及收缩期血压异常;(3)β-受体阻滞剂及利尿药的应用。(4)一些引起听力疾患的血液病,内分泌疾病(糖尿病,甲状腺功能低下)、骨病(如Paget病)、血液黏稠度升高等,可能与耳鸣发生有关。应注意,耳鸣可能为已知或未知的听疾患的前驱或并存的临床表现。
4、儿童的耳鸣 何以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儿童耳鸣的主诉不若成人那样多。实际上,儿童与成人一样,耳鸣常发生于听力障碍者,其发病率约为56%(Nodar和LeZok,1984)及66%(Graham和Butler,1984)。先天性耳聋很少出现耳鸣的主诉。儿童耳鸣的高发生率与缺乏主诉之间的明显不一致,其可能解释是:不被注意或被患者认为是正常情况,缺少心理学上的负担。另外,即使儿童有诉述但仍被成人所忽视。
5、耳鸣的临床意义
耳鸣作为一种症状而被临床医生重视的原因是:(1)偶然作为一些重要疾病如听神经瘤的首发症状。(2)常为听力障碍的伴发症状,虽听力障碍已极严重,但仍不被患者重视,而耳鸣的困扰引起了病人的注意。(3)可能是发生听功能严重障碍的一种警告。(4)由于增加了对耳鸣的病因、预后、处理的了解,故近来临床上更为重视。
a、耳鸣的后果 耳鸣对病人的影响,根据影响程度的大小,其顺序为失眠、听功能障碍、头昏、注意力不易集中、情绪激动、焦虑、忧郁、孤独。为了了解耳鸣对病人的影响,最好列出问题表,让病人回答。但应注意因病人性格及心理状态的差异而影响其正确性。
b、耳鸣的严重程度 为了评价治疗的效果,应对耳鸣声本身及对病人的影响来判断其严重程度。但是,病人常难以作出准确而客观的判定。通常由下列各项进行评定。(1)响度;(2)特性;(3)时间特征;(4)偏侧性;(5)心理学反应;(6)伴发精神紧张。
c、严重性的评定 尽管有困难,但必须对耳鸣严重性的程度作出评定,以确定是否需进行治疗,以及对治疗的结果进行评价。
6、耳鸣的预后及其影响 病人对耳鸣常可趋向于适应。因为:(1)从流行病学上,大部分患有耳鸣的人,常未作为一种疾患而加以诉述。(2)自耳鸣发生后,作为一种时间函数,由耳鸣所致的难题,数量越来越少。(3)在主诉与耳鸣响度之间缺乏明确的关系。(4)许多方面证明,耳鸣可获得耐受。
可以推论,通过松弛或其他方法,可使对耳鸣的感知的兴奋性降低。而有利于适应性的建立。应采取一切办法使病人对耳鸣的适应及预后有信心。